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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歪酷博客

    0087258

    GuessCollection @ 2007-03-23 00:21

    http://gsgc84.spaces.live.com/ 主要是速度不能忍了 再见,歪酷


     
    GuessCollection @ 2007-02-10 23:29

          阿弥陀佛,先感谢我亲爱的姐姐,无比牛比的帮我搞到一张直快票,让我好在明天回家。
          累死累活的一个月终于结束了,每天早上早起的结果是现在有懒觉睡的时候每天早上8点钟也要醒一下,哪怕前一天晚上两点钟才睡。以后一定要找个不一样的工作,不喜欢这样日复一日。
          不过还是很感激RBS的这一段时光,无论如何,觉得完成这样的一段工作对于自己来说多少是一个突破,从一开始花半天时间完成一个任务,到最后能一个人应付一下午;从一开始畏畏缩缩地打招呼,到最后能跟每一个人顺畅地讨论遇到的问题,包括基本能适应phil那奇怪的伦敦口音。
          也曾经怀疑过自己,但是得益于庞老师给我的支持和自己的坚定。以后回头看,这不会算是什么,但在现在来说,这绝对是不错的第一步。
          甚至会有点怀念Clive,想起他会张牙舞爪地走过来,然后中英夹杂地胡言乱语,练习乱七八糟学来的脏话,对着拼音歌词认真地唱周杰伦的歌。
          可以喘一口气了。
          终于,可以回家。
          那天侄子生日,去吃了扬州菜。
          突然发现,虽然对吃什么不在乎,但是感觉到熟悉味道的时候,心里仍不禁一颤。
          赶紧回去,想念各种各样的包子、盐水鹅、干丝,包括足疗,哈哈。
          趁着有理由,好好犒劳一下自己。无所顾忌地狠狠陪一下爸妈和老婆:)
          再见,北京。



     
    GuessCollection @ 2007-01-17 00:13

    很多年以前,我是一个中锋
      
      零:
      
      1、预祝大叔荣升历史盖帽榜榜眼,这是必然的事情。
      2、祝福火箭。挺住。祝火箭明天好运屠熊。
      3、怀念一下网友风柜来的人。
      
      一:
      
      有人说过,当你回忆起越来越多的人和事,那就证明你老了。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老了,因为回忆在于我来说,是一件困难的事情。我的名字长得连我自己都记不住。许多人雄心勃勃地要在历史中写下名字,我也曾经认为我可以,那还是在我能准确念出我名字的每个音节时,现在我知道啦。历史不会写下我的名字,它实在太长了。即使写下来,大约也只会是一个谦卑的简写,和小时候妈妈嘴里蹦出来的那一大串令人头昏脑胀的字没有任何相同之处。
      这是不是证明我老了?
      但谁能不老呢?
      飞人吗?那个曾经被很多人认为是江湖第一高手的汉子?他做过六次武林至尊。三次重出江湖,又三次金盆洗手。江湖换了。许多新入江湖的后生只记得他第三次重出江湖时连刀都拿不动。
      胖子吗?那个一身横练、硬功无敌的人?我跟他交过手。那年艾化臣还是我的兄弟,他很快。快到在你的手刚摸到刀柄,他就已经切开了你的喉咙,退到一丈开外微笑着看你。那年我和他横行天下,在最后一战,我们碰上了胖子。
      可能那年我就老了。
      我们被胖子干脆利索地打败。直到许多年后,胖子杀进我把守的禁区地盘,轰开我们,屠杀。似乎他眼前一个人也没有——那种情形依然一再回放在我的恶梦中。但我不怨他,这是规矩。
      可是他也老了。就在今年,他被十一郎好像当年他击败我一样轻松击败。当然,他也不会怨十一郎,这是规矩。许多年之后,十一郎也会老。还会有人击败他,这也是规矩。
      唯一不同的只是从前某个汉子和胖子动手能撑过几回合,他就耀武扬威地吹牛,现在则是某个汉子和十一郎动手能撑过几个回合,他就耀武扬威地吹牛而已。
      这些都是规矩。
      
      二:
      
      我也不是没有讨厌过谁。
      我曾经讨厌过那个叫MJ的家伙。前年那一场大战,他在最紧要的时候拿着个戒指给兄弟们看:“你们有吗?”
      那表示他跟过武林至尊。
      我当时很想把这家伙打成一堆肉块但我没有。虽然就算我的名字比他长一万倍,但无疑更有资格写在历史之中,但他有那个戒指,我没有,他在有些时候就比我有资格骄傲,这些也都是规矩。
      想打他的不止我一个。去年,他就被掌门撵走了。
      三年前我就有退出江湖的打算,我流转在各门派打短工,到处问人家要不要我。我高,我壮,我很能打的。当年我和胖子动过手——我讨厌这么说,但没办法。后来掌门把我拉进火箭派,指着十一郎说:我们要让那个家伙做武林至尊。
      我看了看他。
      他很年轻,脸上带着微笑,永远用诚恳尊敬的眼光看着你。我对掌门说他这样不行,他——他一点都不让人害怕。
      说这话的时候我想起了胖子。
      掌门不说话,显然他不同意。我流浪够了,就算十一郎不让人害怕,我也在火箭派呆了下来。掌门清洗了许多人,拉进了许多人,他们之中有的很有名,如魔剑麦帝,有的也只是新入江湖的后生。然后我发觉我错了。
      十一郎确实不象胖子,也许只有一点象。
      胖子凶狠霸道地看着和他动手的人,好像随时会生吃了他。
      十一郎带着诚恳尊敬的眼光看着和他动手的人,好像随时会请他吃饭。
      胖子轻蔑地说:“我要把你的屎也打出来。”
      十一郎平静淡定地说:“请赐教。”
      然后,他们横冲陷阵,所向无敌,好像狮子搏兔一般摧枯拉朽地蹂躏了对手。他们就这一点点象。
      那时我的心里燃起过前所未有的希望,十一郎不会是胖子,但他会是下一个接过胖子霸势的人,不管他们的行事风格有多少不同。我这样想,整个江湖也这样想。胖子和十一郎之间的决斗每年都是江湖中最重大的事件。
      我爱上了这个地方和这群人。那年我们在决斗中胜了五十一场,杀进大比武。
      我到现在依然不相信我们是如何败下来的,我们败得很奇怪。我的兄弟们也不相信,但他们没有办法。
      我们只能认了。麦帝咬着牙说:“我们会回来的。”
      
      三:
      
      我在火箭帮的日子很平静。
      练功,吃饭,睡觉,吃饭,练功,睡觉,战。
      十一郎真气不继的时候掌门会一推我,大叫:“大叔!上!”
      于是十一郎休息,我上去张着双手威胁对手,我老了,我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得,但他们休想轻易让我倒下,让我倒下是要付出代价的。虽然每个对手都不太把我当回事情。
      掌门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江湖嘛,有时候要求一点个性,我不要求他象神算子老帅哥或者君子剑禅师那样优雅而有风度,至少他也要讲究一点,我常常这么想。
      但他从来都象鬼门龙王沙通天,秃着个头,眼窝深陷显示出一付纵欲过度的样子,一看之下就不是什么大角色。他很努力,很勤劳,并且很偏执。他由衷地相信中锋流斗法永远有市场。
      拜托,大哥,现在不是从前了。中锋流呼风唤雨的时代过去了。连胖子都没有从前的霸势了。有时候我看着十一郎孤军奋战,在感动中也会生出一些绝望来。
      我见过大卫,在我被公推为最强守御者的时候,那是我一生最辉煌的时刻。
      大卫在和二十九个帮派的掌门吃饭,现在是三十个了。他很神秘,有些人认为他只是个商人,有些人认为他是全江湖的总掌门。
      他们都错了。他既是商人,也是总掌门。我清晰地听到他说:“时代变了。”
      “最近的人喜欢那些快枪快剑,中锋流太不好看了。”
      然后我知道我们完了。在他眼里,江湖就是一台大戏。果然,不久之后江湖规矩就改了。我们这一行越来越难混了。花什么时候开你会知道,时代什么时候变你却不知道。那些死贴着十一郎的人和那些往十一郎怀里冲的人现在大是得意,觉得他们能对付十一郎,却不知道实际上是江湖规矩和裁判对付了十一郎。放到十年前十一郎只用一只手就能把他们都砍成肉末喂乌鸦。
      这台大戏让许多人非常认真,虽然他们知道他不过是台戏,我也知道。
      
      四:
      
      又是一年春风,红颜渐老。
      去年整个江湖都认为我们有做武林至尊的实力,我们也这样认为。
      之后十一郎和麦帝都受了重伤,两个人加起来躺了小半年。
      我们垮了。我没什么事情,百无聊赖地看着胖子和ZO为中锋流做最后的拼杀,我支持他们。不仅仅因为ZO是我师弟,也因为他们是在为保护一个湮灭的荣耀而舍生战斗。他们赢了,但这种胜利却有如烟花一般好看而不持久。大家都这么认为,我也这么认为。
      这是快枪快剑们纵横天下的时代,是雷霸龙、高比、典韦们的时代。至少马上就要是了,胖子、ZO和我一样是老家伙而已。
      不一样的地方或许在于他们幸运吧,我这样想着,中锋流完了。直到十一郎伤愈归来。他变了。
      十一郎已入圣!
      他还是那么平静淡定,尊敬和诚恳,他不快,也不狠,也不玄妙。
      他只是无敌。
      艾化臣电一样的快剑我见过,典韦、雷霸龙流星般凶猛的突破我见过,高比、拿殊风一样妙至毫颠的身手我也见过,这些东西十一郎都没有。他不是电,不是流星,也不是风。他只是日月的运行,不快不狠不玄妙,简单但无可阻挡。
      于是又是一年春风。鏖战再开。我们前所未有的希望也随之一同而来。
      我们很强!
      头一个多月里我们胜利的次数比马刺门和小牛帮都要多,我们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可我心里总有那么一点没底。
      你问我为什么,我也不知道。有时候人的忧伤可能只关乎千里之外一只蝴蝶翅膀的颤动。
      之后我的担忧也变成了现实。
      麦帝和十一郎又伤了。我忽然可怜起掌门来。传说之中有一种酒能让人忘记所有的事情,他真应该喝。他看起来简直如丧考妣。
      我不怎么失落,你要是活到我这个岁数,是不会对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悲剧有什么情绪波动的。
      我习惯了。
      直到天鹰教上门,虽然麦帝回来了,但我们都知道,没有十一郎,我们非常危险。
      掌门跟我说:“你上!在十一郎回来之前你要撑住!”
      那我就上。他们说我们完了,火箭派完了,中锋流完了。我老得很了,从前的许多事情都记不起来,但这几句话还是记得的。十一郎为中锋流奋战过,胖子和ZO也是,现在大概是轮到我了。入了行,便逃不开。这也是规矩。是否我其实一直在等待着这个时刻?也许是,也许不是,无论如何,我老了,江湖变了。但没别的办法,我喜欢这个地方也喜欢这群人。十一郎倒下就意味着必须有人站出来。
      快剑快枪是现在的江湖潮流,但我这一行有着他们永远无法想像的尊严与骄傲,不可亵渎。
      那我便战。
      那我便战!
      
      五:
      
      天鹰教年轻的快枪快剑们撞上火箭派,在禁区内被杀了个溃不成军。干掉他们的一个是快四十的朱万火,另一个据说老得已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住。
      他们败得很惨,也很服。
      鹰王小JJ望向那人,他很老,他的脸若是愿意,可以随时摆出凶神恶煞的样子,但他看起来却一脸安详。
      小JJ很奇怪。这跟江湖流行的东西不一样,于是他问:“前辈是什么人?”
      那个老得连自己的名字都记不住的人眼睛里似乎流过一丝苍凉,刹那而已。然后复归平静,好似另一个空间一粒穿越历史永恒滴落的雨水。接着,他淡定地说:
      “很多年以前,我是一个中锋。”


     
    GuessCollection @ 2007-01-06 15:50

    不要总惦念着那些苦闷的事情

    比如考试或者桃花运

    也不要为了意外之喜而太兴奋

    因为人生就是这样,得到也会失去

    不要因为早上起来阴天而闷闷不乐

    云后面其实太阳还是东升西落

    不要因为长夜漫漫而独自神伤

    因为人能仰望就已经是幸福

    要一直向前,就像背对着涨潮的海

    你不奔跑,海遍将你淹没

    要多出去看看,外面的美丽

    能多看到一点就是一点

    郁闷难过的时候

    记得上QQ找你最信任的朋友倾诉

    开心快乐的事情

    该先与家人和爱人分享

    世界和平也许太遥远

    但是希望每个人都健康平安

    每份爱情都甜蜜温馨

    每个家庭都找到自己的幸福快乐


     
    GuessCollection @ 2006-12-11 18:50

         不经意重新听到这首歌。
         好像一下子回到三年前。我热烈地作为一个天天向上的本科生活着的时候。
         对我来说,似乎人生的每个十字路口都有一些歌作为背景音乐,多年之后,即便早已忘却,即便物是人非,沧海桑田,音乐想起,总能回到从前的心境里。
         这首歌代表的那一段日子,算不上重要,但是重新想起的时候,却发觉自己当时多么热烈地在享受青春,如雨季里刚种下的树,或春日里高飞的风筝。
         我没有听英文歌的习惯,但却被这首歌吸引,或许小红莓的独特声线多少从王菲身上就早已熟悉,无论如何也有点亲切感。第一次听到时十分诧异,不知竟有如此安静的音乐,且纯净无瑕。于是多少个日子里,塞着耳机放着这音乐穿梭于樱园湖滨桂园教五。喜欢那种旁若无人的感觉,低头追逐自己的影子往前走,让周围都成为背景。
         那时候,塞着耳机的时候,还是一个人无拘无束但是每天会想自己的春天何时到来,对未来不确定但并不紧张彷徨,疯狂地灌水并且背单词,和一群人周三的晚上站在鲲鹏的台上用中文胡侃。似乎没有特别的重点,但却想念那时的热烈和疯狂。
         几年时间,我找到自己安定的生活并且乐在其中;却不经意在傍晚,会想起十八九岁时的青春。
         Do you remember the things we used to say
         I feel so nervous when I think of yesterday.....


     
    GuessCollection @ 2006-12-02 10:39

    给别人比他们自己期许的更多,并且用心去做
    熟记你喜欢的诗歌
    不要轻信你听到的每件事,不要花光你的所有,不要想睡多久就睡多久。


    无论何时说“我爱你”,请真心实意。
    无论何时说“对不起”,请看着对方的眼睛。
    相信一见钟情。
    永远不要忽视别人的梦想。
    深情热烈地爱,也许你会受伤,但这是使人生完整的唯一方法。
    用一种明确的方法解决争议,不要冒犯。
    永远不要以貌取人。慢慢地说,但要迅速地想。
    当别人问你不想回答的问题时,笑着说“你为什么想知道?”
    记住那些敢于承担最大风险的人才能得到最深的爱和最大的成就。


    给妈妈打电话。如果不行,至少在心里想着她。
    当别人打喷嚏时,说一声“菩萨保佑”。
    如果你失败了,千万不要忘记汲取教训。
    记住三个“尊”:尊重你自己;尊重别人;保持尊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不要让小小的争端损毁了一段伟大的友谊。
    无论何时你发现自己做错了,竭尽所能去弥补。动作要快!
    无论什么时候打电话,摘起话筒的时候请微笑,因为对方能感觉到!
    找一个你爱聊的人结婚 , 因为当年龄大了以后,你会发觉喜欢聊天是一个人最大的优点。


    找点时间,单独呆会儿。
    欣然接收改变,但是不要摒弃你的个人理念。
    记住,沉默是金。
    多看点书,少看点电视。
    过一种高尚而诚实的生活。当你年老时回想起过去,你就能再一次享受人生。
    相信上帝,但是别忘了锁门。


    家庭的融洽氛围是难能可贵的。
    尽你的全力让家平顺和谐。
    当你和你亲近的人吵嘴的时候,试着就事论事,不要扯出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


    不要摆脱不了昨天。
    多注意言下之意。
    和别人分享你的知识,那才是永恒之道!


    善待我们的地球。
    不要愚弄自然母亲。


    忙自己该做的事。
    不要相信接吻时从不闭眼的伴侣。
    每年至少去一个你从没去过的地方。
    如果你赚了很多钱,在活着的时候多行善事。这是你能得到的最好回报。
    记住有时候,不是最好的收获也是一种好运。


    深刻理解所有的规则,合理地更新他们。


    记住:最好的关系存在于对别人的爱胜于对别人的索求之上。


    回头看看你发誓取得的目标,然后评判你到底有多成功。


    无论是烹调还是爱情,都用百分之百的负责态度对待,但是不要期求太多的回报。



     
    GuessCollection @ 2006-11-17 13:38

         有了好事跟做了错事一个,一个也不吱声,嘿嘿。
         点名批评最先的某某某和某某某,后来的某某和某某某,然后是现在的某某。
         哎,中央那么费事倡导和谐社会
         好事要分享,都怎么学习的
         一个人在北京冷冷清清的,好歹让我暖和暖和啊
         
         anyway,好好过
         很想看你们以后一个个拉家带口的样子,嘿嘿

         
         


     
    GuessCollection @ 2006-11-11 17:03

         老王无拘无束自由自在K歌吃饭喝酒的日子终于结束了。
         结束这一切的是他的女儿王小成。因为没有名字的第一手资料,暂用小成代替,老王不要抓狂。
         老王在他老婆剖腹生女的前一天发了一条短信,通知他美好生活的结束,显然老王是从亲戚朋友那里听说了一些关于生了孩子以后父亲如何要做牛做马端尿盆自擦屁股洗尿布没有自己的时间甚至都没空把脸上童子尿擦掉的传说,那个语气也不知道是期待还是一点惶恐。
         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认识老王的了。
         最初的记忆是我高中管每天早上纪律检查的时候,曾经有一次把老王从一个学生手里救了下来。说救,是因为当时那个学生把老王当成了某班的迟到学生,想要把车停在老师的车棚里面。当时的老王,基本上一身纯朴的学生装扮,背着一个也许他们那个年代大学生很流行的牛仔书包,乍一看无辜得很。当时关于老王流传最广的事情是报道的第一天,他早早地去坐在教室里,结果后来学生们一个个到来,谁也没有发现旁边那个肥头大耳酷似熊猫的家伙居然就是11班的班主任。
         那时候跟老王也不是很熟,也许只是认识,也许只是我从11班的人嘴里听说一些老王的好话,或者他从年级老师的嘴里听说一些关于我的留言。
         记忆断断续续,再接起来的时候已经是高考后的暑假了。
         老王当时带领我们一群人每天早上6点多到农学院去打球锻炼,一大群人,男男女女,也不知道怎么有那么大的劲头,现在想起来,都是很有活力的感觉。老王的球打得很烂,并且是各种球,以致于锻炼了那么久,我脑中并没有留下老王什么光辉的时刻。记得最清楚的却是有一次休息的时候,老王一个人坐在水泥地上,手撑在后面,高唱《后来》的样子。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唱那么感伤,反正回想起来,耳朵里充斥的还是他不圆润的嗓音挣扎着高声唱的“可惜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
         多事的暑假过去,我们各自上大学。老王也许没了我们一大群人寂寞难耐,于是一咬牙结束了单身生活。听我姐说,初中同桌小王是个严肃的班长,总是在教室炒作一团的时候起来喊“大家安静”,那时候也许就奠定了当老师的底子。后来狐狸又跟我说,老王很喜欢他在附中的一个老师,而那个老师一直单身,因此老王的父母也怕他……Better late than never.也许很多人送了口气,熊猫老王爱上了一个女人。
         开始或许是人身第一段真正爱情的老王开始变得很三八。特别令他关心的是我与某人当时忽冷忽热的关系。虽然托他的福我们最后也没能在一起,但是我还是为此挺感激老王的。在中国,一个人致富了能想到带领其他人一起致富是多么不容易。
         老王的故事也没有太多波折,恋爱的老王很快就结婚了。我跟狐狸当时还专门去现场看了礼服版的老王,说实话,虽然头还是很大,但是那天的确比较帅。老王夫妇后来请我们吃饭,我记得我灌了老王几杯酒,然后老王毅然地走到台上,要走条直线给我看。后来也去过他家,耻辱地,两个结了婚的人都不会做饭:)
         我只能说时间太快,老王的短信来得很突然。想想过往的那些事情,也就还在眼前。
         熊猫老王,与尿布奶瓶为伴的日子快乐。
       


     
    GuessCollection @ 2006-11-04 14:45

         十一月四号,北京开始刮傻里巴叽没有方向的大风。
         于是自己的衣服都跑到别人的阳台上,自己的阳台上都是别人的衣服。
         十一月四号,叶子黄得受不了了只好往地上落。
         所以粗树和细树都冷飕飕地站在外面发抖。
         十一月四号,不知道十一月五号,十号,二十号会怎么样。
         只好先把四号过完,泡杯茶坐在桌子面前一边上网一边背单词。
         十一月四号,博客主人打篮球崴了脚,上场两分钟0分一个篮板。
         坐在场边看着新的兄弟们争气地赢下了比赛,心里滋味很奇怪。

         一切都留在十一月四号。
         我会在午夜到来的时候正式获得结婚的资格。
         所有人都憧憬新的一年,我只希望一切能够平平安安。
         想要我所期待的一切通过自己的双手能够实现。

         Happy birthday to myself...


     
    GuessCollection @ 2006-10-26 08:58

            HSBC和citibank来宣讲他们的管理培训生计划。
           策略上都差不多,请了中国区的老外boss和培训计划里出来的校友以及HR主管,阵容倒也还算强大。过来叽里呱啦说了一天英语,NND一群中国人坐在一起,就是为了让一两个老外听懂,太faint了。
           两家银行都讲得天花乱坠,什么opportunities, potentials, hope说了半天,校友们以情动人,像个传销会,哈哈。不过是真是假也搞不清楚,金融业放开了,都往里冲,机会应该还是不少的。
            想起姚明说的一句话,每一个机会可能是你这辈子最好的一个机会,也可能是你最后一个机会。
            说得我脊背发凉啊,are you ready........